第(1/3)页 几天后。 魔都,滨江路某高档私人会所。 三楼贵宾包厢门窗紧闭,窗帘拉得严严实实。 陈锋坐在紫檀木主位上。 金丝眼镜摘下来搁在桌面,露出一双精于算计的细长眼。 对面坐着孙富贵的大哥孙富强和堂弟孙富林。 两个人西装革履,但鬓角的汗渍暴露了焦灼。 “陈律,我弟那边到底能不能保? ” 孙富强搓着手,声音抻得发紧。 陈锋不急着接话,端起红酒杯晃了两圈,抿了一口。 右手从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,摆在桌面正中央。 标题:《孤儿过继协议》。 落款日期:2005年4月10日。 A4纸。一枚鲜红的圆形公章。 “看看。” 孙富强拿起来翻了两页,手指停在公章上。 “这……是真的?” 陈锋从雪茄盒里挑出一根,镀金剪刀咬断烟帽, 火柴蹭亮,烟雾从鼻腔渗出来。 “你还当真了?当然不是真的!” “但它会变成真的。” “当年的老村支书刘德厚,还有中间的介绍人赵五。” “两个人我都见过了,一人一百万。” “他们会出庭作证。” “2005年这个过继手续是在村委会办的。” “你弟弟是和法收养,压根不知道孩子来路。” 孙富林瞪着眼:“万一警方查出来是假的呢?” 陈锋弹了弹雪茄灰。 “查出来又怎样?” 他把雪茄夹在指间,指向那份协议。 “就算这份过继协议被推翻。” “我还有第二道防线。” 他压低声音,语速变快。 “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。” “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,按2005年的旧刑法,最高刑期三年!” 三根手指在两人面前竖起来。 “刑法第八十七条。” “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五年不再追诉。” “2005年到现在,整整二十年。” “追诉时效早就过了!” “法院要是敢判,那就是枉法裁判。” “我直接上诉到最高院。” 孙富强听完,整个人往椅背上瘫了一截,长出一口气。 “陈律,这能行?” “行不行的,你看我就行。” 陈锋翘起二郎腿,叼着雪茄吐了个烟圈。 “我倒要看看那个陆诚,怎么跟时效条款掰手腕。” …… 同一时间。 魔都,某直播平台。 罗大翔的直播间在线人数突破三千万。 老爷子坐在书桌后面,黑框眼镜推到额头上, 桌面摊着一本翻到第八十七条的《刑法》教材。 他的面色前所未有的凝重。 “各位观众。” “今天必须给大家讲一个非常残酷的法律现实。” 他指着条款,一字一顿。 “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。法定最高刑,三年。” “按照追诉时效的规定……” “二十年前的犯罪行为……” “从法律层面上讲,确实已经超过了追诉期限。” 弹幕炸了。 “什么???买孩子最高才判三年???” “这法律是保护犯罪分子的吧!” “二十年跑掉了?那申刚找了二十年有啥用!” “求求了不能让人贩子跑了啊!” 罗大翔摘下眼镜,揉了揉发红的眼眶。 “我知道大家愤怒。” “我也愤怒。” “但法律就是法律……除非……” 他顿住。嘴唇抖了两下,叹气。 第(1/3)页